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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民法典草案全文『民法典草案·亮点』

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,大到合同签订、公司设立,小到物业费、离婚纠纷,民法典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民事活动。我国首部民法典草案今日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。草案共7编,依次为总则编、物权编、合同编、人格权编、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、侵权…

 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,大到合同签订、公司设立,小到物业费、离婚纠纷,民法典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民事活动。我国首部民法典草案今日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。草案共7编,依次为总则编、物权编、合同编、人格权编、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、侵权责任编,以及附则,共1260条。

  作为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典,各分编草案对结婚、离婚、收养、继承、小区物业生活等民事生活的各个方面,以及高空抛物责任认定规则、网络侵权责任等社会关注焦点,均作出了规定。新京报记者综合历次审议的各分编草案,为您梳理草案亮点。

  1 婚前隐瞒重大病史可以申请婚姻无效

  对比现行婚姻法,婚姻家庭编草案对坦白婚前重大病史作出了规定,明确提出: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
  对此,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,婚前应该坦白哪些重大病史?草案上述条款应明确认定重大疾病的标准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就表示,什么样的重大疾病才应该在婚前告知?是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要告知?法律应作出界定。

  无效婚姻中的无过错方的民事赔偿权,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作出规定。因此,如果当事人因重婚、近亲婚、早婚等原因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,法院只能判决宣告婚姻无效,并不能同时判决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。也就是说,无效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没有直接主张民事损害赔偿的权利。

  草案则对上述无效婚姻赔偿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,明确提出“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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